■印度将于2019年4月1日起使用带有健康警告的酒瓶
据印度食品安全标准局(FSSAI)消息,从2019年4月1日起,印度所有的酒瓶都将在其标签上贴上醒目的法定警告,要求消费者不要酒后驾车,并概述饮酒对健康的危害。
印度食品安全标准局于2018年3月19日发布通知,指示酒精饮料制造商在标签上贴上以下警告:“饮酒有害健康”和“注意安全:不要酒后驾车”。对于200毫升以下的酒精饮料瓶,标签上所有大写字母的高度应不低于1.5毫米;大于200毫升的酒精饮料瓶大写字母的高度不低于3毫米。除了警示语之外,具体的标签要求还有声明酒精含量、过敏原警告、无营养数据、无健康声明、对“非致醉”等词语的限制或在酒精含量超过0.5 %的饮料标签上暗示类似含义的词语。
2019-04-01(来源:食品伙伴网)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发布纺织品中纳米粒子测试指南
2019年4月3日,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发布技术报告CEN/TR 17222:2019《纺织产品和纳米技术-模拟纳米粒子释放试验指南-皮肤接触》。
长期以来,纳米颗粒暴露的潜在毒理学机制和可能的影响尚不清楚,合成纳米粒子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也不确定。在不少互联网上的产品广告和国际期刊的报道中,都描述了“纳米织物”的功能特性,而纳米粒子在纺织品中的整合类型通常只是被模糊地被提及。因此,CEN发布该指南,主要研究关于纳米颗粒在纺织材料中的整合的信息,为纳米颗粒释放的测试提供指导,例如,通过定量化学分析(5.1)或通过确定落绒(5.2)来确定纳米颗粒的释放。
2019-04-08(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韩国发布活性药物成分注册管理办法
2019年3月28日,韩国发布活性药物成分注册管理办法。本条例对注册对象、注册资料的编制方法、提交数据的要求、豁免范围、注册处理标准等事项做出了规定。
根据《药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注册药品主要有以下几类:申请批准生产用作活性成分的新药、附件1中的物质及其盐和水合物、来自人类胎盘的药物、中药材及其混合物。
2019-04-10(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日本颁布《国家能源使用法案强制条例修正案》
2019年4月3日,日本内阁颁布2019年第144号内阁令《国家能源使用法案强制条例修正案》。
根据修正案第18条,为了总体上提供照明装置和灯泡的能效,该修正案扩大了目前特定能耗设备的监管目标,将“仅适用于荧光灯为主光源的灯具”更改为“灯具”,“LED灯”更改为“灯泡”(即,之前只管制LED灯泡,现在白炽灯泡和荧光灯也在管控范围内)。
修正案第19条设定了能耗设备制造商的产量和进口量。主要变化有,将“以日光灯为主的灯具30000台”更改为“灯具装置50000台”,将“LED灯25000EA”更改为“灯泡200000EA(包括LED灯25000EA)”。
该强制条例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
2019-04-18(来源:倍科)
■泰国发布有害物质管理条例
2019年4月30日,泰国官方公报发布有害物质管理条例,该条例自生效以来已修订三次,最新修订版有以下两个改变:跨境装运许可证的有效期最长为45天(之前为90天)、过境货物必须在海关检查后五天内离开港口。根据该法案,如果一家公司重新进口或出口一种已注册的物质,则无需重新登记其装运货物,如果是2类和3类危险物质的转运,则需申报登记。第4类物质则被禁止越境运输。
该条例将于2019年10月28日生效。
2019-05-06(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日本发布《食品标识标准》修订案
2019年4月25日,日本消费者厅发布内阁府令第24号告示,修改《食品标识标准》(内阁府令第10号)中关于转基因食品的部分内容。主要修改内容为:对于经过区分生产管理流通过程的转基因食品,将转基因农产物混入率低于5%的食品的可选择标识进行修改。
原标识方法为:混入率低于5%的转基因食品,可选择标识为“非转基因食品”、“经过区分的非转基因食品”等。修改后的标识方法为:混入率为0%(即未检出)的转基因食品,可选择标识为“非转基因食品”等;混入率低于5%的转基因食品可选择标识为“使用为防止转基因食品原料混入的区分管理”。
2019-05-10(来源:海关总署)
■韩国拟修订《功能性化妆品审查规定》
2019年5月17日,韩国食药部发布2019-256号公告,拟修订《功能性化妆品审查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修订免除提交安全性审查资料的功能化妆品及原料名单;二是修订有助于缓解青春痘性皮肤产品等功能性化妆品的使用成分规定及安全性审查资料的要求。
该规定征求评议意见截至2019年6月7日。
2019-05-20(来源:海关总署)
■加拿大修订关于紧急药品销售的法规
2019年5月14日,加拿大修订关于紧急药品销售的法规。
加拿大食品药品条例(FDR)包含紧急条款,可在医疗紧急情况下向本国公民提供未经授权的人用和兽医用药物。这些规定通过人类药物特别准入计划(SAP)和兽药紧急药物释放计划(EDR)进行管理。本监管提案旨在修订FDR第8部分中的“紧急治疗用新药销售”规定。
第11分册中提出的新监管框架将允许各级政府的公共卫生官员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要求特定数量的未经授权药物:
1.在军事、公共卫生紧急情况或者事件、事件中即时使用;
2.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军事卫生事件,进行储备。
2019-05-23(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韩国拟修订《食品安全追溯标准》并征求意见
2019年5月29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了第2019-272号公告,拟修订《食品安全追溯标准》,征求意见截至2019年6月18日。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 定义追溯有关用语,《关于家畜和畜产品履历管理的法律》修订后,猪肉同样纳入食品安全追溯范围;
2. 免除出口食品的可追溯性登记;
3. 登记和评估可追溯性时,扩大食品安全情报员现场调查对象范围;
4. 修订因其他法律变更内容,对怀孕哺乳期的食品、特殊医疗用途等食品销售商免予可追溯性调查评价;
5. 将食品安全追溯标准的对象从品种变更为企业,若一个公司同时注册多个品种的可追溯体系,则每年都会根据品种进行审核,每2到3年进行一次调查评估即可;
6. 将“进口申报证明”更改为“进口申报确认证”。
2019-06-03(来源:海关总署)
■欧盟将CMRs列入化妆品法规附件
2019年5月22日,欧盟委员会修改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将226种致癌致突变和生殖毒性物质(CMRs)列入附件2,同时将CMRs从附件3和附件5限制或授权物质清单中删除。
此次修改旨在统一实施禁止内部市场使用CMRs,确保对人类健康的保护。
本法规自欧盟官方公报发布20天后生效。
2019-06-03(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通报成员: 乌干达
通报号:G/TBT/N/UGA/1044
通报日期:2019-04-02
覆盖的产品:面膜(HS:33);化妆品。洗漱用品(ICS 71.100.70)。
内容概述:本乌干达标准草案规定了面膜要求及取样和测试方法。除满足本标准要求外,治疗性声明产品必须满足主管机关规定的功效要求。
通报成员:坦桑尼亚
通报号:G/TBT/N/TZA/265
通报日期:2019-04-05
覆盖的产品:服装(ICS 61.020)。
内容概述:本坦桑尼亚标准草案规定了马萨伊披风的结构细节和要求。
通报成员:韩国
通报号:G/TBT/N/KOR/824
通报日期:2019-04-18
覆盖的产品:健康/功能食品。
内容概述:“健康功能食品展示标准” 修订提案是为健康功能食品原始设备生产(OEM)标志制定规定。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通报号:G/TBT/N/TPKM/374
通报日期:2019-04-24
覆盖的产品:化妆品; 洗漱用品(ICS 71.100.70)。
内容概述: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FDA)对标有“医药”、“药物”、“药剂”等字样的化妆品提出标签要求。在法规草案中,进口化妆品的外包装或容器需要额外贴上“该产品是没有医疗功效的化妆品”字样。
通报成员:厄瓜多尔
通报号:G/TBT/N/ECU/402
通报日期:2019-05-03
覆盖的产品:不含可可的糖果(包括白巧克力)(HS 1704)。
内容概述:通报的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销售国产和进口糖果之前须满足的要求,旨在保护人类健康和防止误导行为。 适用于以下产品: •糖果、太妃糖、焦糖、糖果锭剂、糖果滴剂、止咳糖、糖衣商品、口香糖、果冻糖、水果膏和牛轧糖 •口香糖/泡泡糖 通报的技术法规不适用于:含有可可的糖果。
通报成员:乌干达
通报号:G/TBT/N/UGA/1069
通报日期:2019-05-09
覆盖的产品:唇膏(HS:330410);化妆品。 洗漱用品(ICS 71.100.70)。
内容概述:本乌干达标准草案规定了唇膏要求及取样和测试方法。
通报成员:布隆迪
通报号:G/TBT/N/BDI/50
通报日期:2019-05-24
覆盖的产品:鱼类和渔业产品(ICS 67.120.30)。
内容概述:本东非标准采纳为布隆迪标准,规定了海水和淡水鱼类、甲壳类和软体贝类制成的鱼干要求及取样和测试方法。 不包括即食油炸以及人工调味的鱼类、甲壳类和软体贝类鱼干。
通报成员:土耳其
通报号:G/TBT/N/TUR/80/Rev.1
通报日期:2019-05-28
覆盖的产品:玩具(HS:95)。
内容概述:玩具安全法规修订案 土耳其玩具安全法规于2016年10月4日在官方公报公布,并于2017年4月4日生效。 法规修订案于2017年4月1日在官方公报公布。 目前,在新的框架内制定了如下修订草案: •与欧盟指令2017/774、2017/898、2017/738、2018/725的化学更新一致。 •更新了与国内法律相关的基本法规的引用。 •反映了负责执行法律的部门名称变更的必要更新。 •附件C相关章节中对“水上玩具”的引用已更改为“水性玩具”。
通报成员:加拿大
通报号:G/TBT/N/CAN/588
通报日期:2019-06-04
覆盖的产品:药品-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医疗器械产品; 兽药(ICS:11.120,11.220)。
内容概述:加拿大卫生部正在着手使其保健产品成本回收制度现代化。 预算执行法案2017修订了食品和药品法案,为加拿大卫生部提供了新的授权,以建立一个灵活的成本回收系统,能够支持监管系统的交付和转型,同时保持透明度和问责制原则。 财政管理法案适用的费用规定已被废除,新的费用规定是根据食品和药品法案制定的。加拿大卫生部已经利用新的授权来更新和修改现有的人类药品、兽药和医疗器械的费用,以更好地反映项目交付的成本。
通报成员:南非
通报号:G/TBT/N/ZAF/238
通报日期:2019-06-04
覆盖的产品:加工肉制品; 食品技术(ICS 67)。
内容概述:法规提案为各类加工肉制品制定了最低成分标准,并规定了此类产品在出售时的标签以及确保符合标准的控制系统。食品安全问题不包括在本法规提案中。
通报成员:菲律宾
通报号:G/TBT/N/PHL/216
通报日期:2019-06-11
覆盖的产品:家用化学产品。
内容概述:特此撤销2015年9月8日行政命令(AO)No. 2015-0038“从预先登记和/或通报要求中取消从事某些家庭/城市有害物质经营的进口商、出口商、制造商、来料加工商、批发商、分销商、零售商或再包装商的许可要求”。
通报成员:乌干达
通报号:G/TBT/N/UGA/1092
通报日期:2019-06-18
覆盖的产品:聚乙烯薄膜,聚乙烯薄板; 乙烯聚合物(HS 392010); 包装材料和配件(ICS 55.040),薄膜和薄板(ICS 83.140.10)。
内容概述:本乌干达标准草案包括厚度为0.03毫米至0.3
毫米的聚乙烯薄膜和薄板的分类。薄膜或薄板可以包含用于改善表面性能的添加剂、颜料或稳定剂或其组合。只要满足生产商和最终用户的所有要求,允许全部或部分使用回收聚乙烯薄膜或树脂作为原料。 本标准草案无意解决与使用相关的所有安全问题(如果有的话)。本标准的使用者有责任建立适当的安全和健康规范,并在使用前确定法规限制的适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