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委会发布“欧洲绿色协议”
2020-01-02(来源:浙江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服务平台)
2019年12月1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欧洲绿色协议”,“欧洲绿色协议”旨在构建欧盟经济向“绿色”转型的政策框架,实现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打造环保、健康的食物供应体系以及推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等。确保进入欧盟市场的化学品、原材料、食品和其他产品完全符合欧盟相关法规和标准。
■春节前夕韩国将集中查处违反水产品原产地标示的行为
2020-01-09(来源:食品伙伴网)
据韩媒2019年1月6日报道,韩国国立水产品质量管理院将于1月13日至1月23日,对违反水产品原产地标示的行为进行集中查处。
主要检查的水产品品种为:用于祭祀的干黄花鱼、鲷鱼类等,近期进口数量剧增的季节性产品活鲂鱼、活扇贝类、海鞘等。
■澳新发布婴儿配方奶粉标准
2020-01-20(来源:海关总署)
2020年1月15日,澳新食品标准局发布婴儿配方标准(标准章节号为2.9.1)。
该标准包含标准名称、标准概述、术语定义、规定解释、营养物质使用、添加乳酸、添加菊粉型果聚糖和半乳糖、限量使用其他物质、产品成分、蛋白质要求、脂肪要求、维生素及矿物质和电解质要求,以及婴儿配方奶粉用作特定的饮食要求、标准和包装要求、相关指南等。
■加拿大新鲜果蔬食品安全新规正式生效
2020-01-21(来源:海关总署)
2020年1月15日,加拿大食品安全法(SFCR)关于进出口或跨省贸易新鲜水果或蔬菜(FFV)的有关要求正式实施。
SFCR中关于FFV贸易企业的要求主要包括:
1.必须采取预防控制措施以有效应对食品安全危害(如食品受到微生物污染),并防止受污染和不合格的食品流入市场;
2.制定书面预防控制计划,记录食品风险以及如何控制相应风险;
3.建立可追溯性文件要求,以实现对食品在供应链中向前和向后的追溯。
目前,对于不在零售层面包装的预包装FFV的批号标识新规也已生效,但相关企业仍可在2021年1月15日前使用现存包装。
■泰国呼吁提供有关四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用途的信息
2020-02-10(来源:中纺瑞纺织品)
2020年1月,泰国政府要求企业提供有关其生产、使用、进出口四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信息。这些信息将帮助它决定是否在2022年禁令生效后是否授予他们继续使用这些物质的豁免权。
当局正在寻求有关:
1、十溴二苯醚(decaBDE);
2、短链氯化石蜡(SCCP);
3、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和与PFOA相关的化合物;
4、全氟辛烷磺酸(PFOS)及其盐和全氟辛烷磺酰氟(PFOSF)。
到2022年,将禁止生产十溴二苯醚和两种溴化阻燃剂五溴二苯醚(pentaBDE)和八溴二苯醚(octaBDE)。制造商将被要求注册这些物质以获得豁免使用。
泰国于2005年批准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2019年在《公约》中加入全氟辛烷磺酸和三氯杀螨醇将于今年生效。
■美国发布新食品标签指南
2020-02-18(来源:食品伙伴网)
2020年2月4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发布公告,内容涉及食品标签指南的修订。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发布新的可供实体行业参考的合规性食品标签指南。FDA对食品指南的营养要求、标签要求等方面做了严格规定,此举旨在帮助小型实体企业遵守新要求、新标准。新规定,促进企业自身的发展,保障其权益。
■泰国禁止化妆品中使用塑料微珠
2020-02-18(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泰国公共卫生部于2019年12月24日宣布,泰国将正式禁止含有塑料微珠的化妆品的进口、生产和销售。该禁令于2020年1月1日生效。
微珠通常用于冲洗产品中,例如面部磨砂膏。但是,塑料微珠在水和/或环境中不会随时间降解。由于其尺寸小,在冲洗下水道后,很容易穿过废水处理系统,然后排入海中,从而导致塑料污染,这对全球生态系统构成了严重威胁,因为塑料微珠可以进入食物链和水生态系统。联合国在2015年发布的报告《化妆品中的塑料》指出,仅在欧洲化妆品市场的调查就发现,欧盟所有国家及挪威、瑞士,生产的化妆品中,共使用了4360吨塑料微珠。
目前,允许已在市场上出售且含有微珠的化妆品的销售至2020年6月28日。使用微珠的化妆品必须使用天然成分作为替代品。该禁令对新化妆产品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对已上市的产品自2020年7月28日生效。
截至2020年2月,已有英国、丹麦、法国、比利时、美国、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家,制定并发布了塑料微珠相关法令。韩国也于2018年7月开始禁止销售含有塑料微珠的化妆品。我国国家发改委编制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要求,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0年12月31日禁止生产,到2022年12月31日禁止销售。
■澳大利亚发布关于新鲜农产品的行业建议通知
2020-02-28(来源:食品伙伴网)
2020年2月28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发布31-2020号进口行业建议通知,自2020年5月1日起,将不再为进口自新西兰和美国的新鲜农产品提供离岸装运前检验(offshore pre-shipment inspections,OPI)。
2020年4月30日或之前的货物会根据OPI清关。OPI清关的货物必须在2020年6月30日前到达澳大利亚。自2020年7月1日起,所有货物都需要交给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进行到货核实。
为了满足澳大利亚进口要求,进口商需要了解澳大利亚新鲜农产品的进口条件,包括:是否需要进口许可证;强制性植物检疫措施,如熏蒸和辐照;植物检疫声明;包装和标签要求;应与符合进口条件的海外供应商合作;提交正确的文件;在货物到达之前预定一次检查等。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新鲜农产品将禁止入境。
■美国纽约州通过儿童安全产品法案
2020-03-02(来源: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
2020年2月7日,美国纽约州州长于签署了儿童安全产品法案,该法通过引用新题录“儿童用品中的有毒化学品”对环境保护法进行了修订。该新法案于2020年3月1日生效,适用于12岁以下儿童的产品,例如婴儿用品,玩具,学生用品,儿童首饰,家具和服装。二手儿童用品不在本法案范围之内。本法案允许环境保护部在其网站发布“危险化学品”和“关注化学品”的名单。目前,本法案已经确定了9种“危险化学品”和一百多种“关注化学品”。该名单将会被定期审查;可通过法规来从名单中添加或删除化学品。
在名单里公布“危险化学品”或“关注化学品”后的十二个月以内,制造商必须向环境保护部报告其儿童用品中此类化学品的使用情况。他们有义务辨别出相关产品,披露其所含化学品及其预期用途。考虑到某些因素,如公众对同等信息的可获得程度,可以在申请后授予免除报告。
在收到制造商的化学品使用报告后,环境保护部将在其网站发布通知,以告知消费者含有“危险化学品”和“关注化学品”的儿童用品。
含有“危险化学品”的儿童用品制造商还必须将此类化学品的存在以及有毒物质的信息,告知将该儿童用品提供销售或分销的人员。
提交化学品使用报告或免除报告请求需要付款。
■美国拟加强对中国产品的监督
2020-03-03(来源:食品伙伴网)
2020年2月24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称将采取措施确保进口食品质量、避免新冠病毒传播。FDA将向美消费者提供其在中国执行检查的详细信息,并加强对进口中国产品的监督。FDA称,尽管目前不便在中国进行检查,但这并不妨碍监督医疗产品和食品安全。
此外,FDA采取了诸多检查措施,如进口筛查、检验、抽样、进口预警等,至于采取何种措施则依据相关公司以前的符合性历史情况。FDA将利用外国政府的信息以加强双边认可。
■土耳其公布新版食品法典
2020-03-11(来源:肉类食品网)
2020年2月19日,土耳其官方公报第31044号,公布新版土耳其《食品法典》。
其主要内容包括:目的、范围、依据、定义、水平食品法典、垂直食品法典、地理标志、应用规定,特殊规定、运输和储存规则、标准适用情形、官方控制、行政制裁等。
新版土耳其《食品法典》替代了2011年2月29日第28157号。官方公报上公布的旧版土耳其《食品法典》,并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欧盟–电动玩具安全新标准发布
2020-03-23(来源:浙江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服务平台)
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于2020年2月21日发布了电玩具安全的新标准EN IEC 62115:2020 + A11:2020。该新标准尚未在欧盟官方期刊公布以引用为协调标准。在新版本统一实施之前(以及在随后的过渡期期间),现行版本将继续被采用作为符合欧盟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玩具安全指令)的安全要求的协调标准。
新标准支持玩具安全指令,范围与玩具安全指令一致。
新标准中列出的一些主要变化如下所示:
1.标签要求已更新,包括电池充电器,硬币电池和纽扣电池的警告标语以及玩具中使用的变压器的标签;
2.更新了电气强度测试和新增特定的潮湿条件测试;
3.在机械强度测试中,弹簧锤的冲击力从0.7 J降低到0.5 J,冲击次数从6次减少到3次;
4.添加了与USB端口测试要求;
5.增加了电池测试;
6.更新了对发光玩具,特别是LED玩具的光生物测试要求和方法;
7.新增了对电动乘骑玩具的要求。
通报成员:韩国
通报号:G/TBT/N/KOR/872
通报日期:2020-01-07
覆盖的产品:化妆品;洗漱用品(ICS 71.100.70)。
内容概述:韩国食品药品管理部(MFDS)拟修订化妆品法案执行规则如下: -将“有助于缓解特应性皮炎引起的皮肤干燥的功能性化妆品”改为“通过支持皮肤屏障恢复来缓解皮肤瘙痒的功能性化妆品”。
通报成员:巴西
通报号:G/TBT/N/BRA/955
通报日期:2020-01-09
覆盖的产品:HS:3003;3004; 3005;2941(药品)。
内容概述:本决议草案规定了支持本决议的药物临床研究、市场授权或上市后授权认可文档的相对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研究的最低技术要求。
通报成员:肯尼亚
通报号:G/TBT/N/KEN/952
通报日期:2020-01-14
覆盖的产品:预包装和预制食品(ICS 67.230)。
内容概述:本东非标准草案规定了如有必要可用作母乳替代品以满足婴儿的正常营养要求的液态或粉末状婴儿配方奶粉要求及取样和测试方法。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通报号:G/TBT/N/TPKM/397
通报日期:2020-01-22
覆盖的产品:婴儿背带;儿童设备(ICS 97.190)。
内容概述: 为了回应公众对近年来由于婴儿严重受伤事件而引起的婴儿背带安全的关注,标准检验局(BSMI)提出管制家用婴儿背带的安全和质量。合格评定程序是型式核准批次检验(TABI)制度或产品认证注册(模式2 +模式3)。
通报成员:印度
通报号:G/TBT/N/IND/131
通报日期:2020-02-07
覆盖的产品:玩具。
内容概述:玩具(质量控制)法令2020。
通报成员:美国
通报号:G/TBT/N/USA/1572
通报日期:2020-02-10
覆盖的产品:汽车燃料;质量(ICS 03.120),燃料(ICS 75.160)。
内容概述:法规提案-本修订案更改了含有9%至15%乙醇的混合燃料蒸汽压容限(U.S. EPA 40 CFR)。
通报成员:坦桑尼亚
通报号:G/TBT/N/TZA/397
通报日期:2020-02-14
覆盖的产品:薄膜和薄板(ICS 83.140.10)。
内容概述:本坦桑尼亚标准草案规定了软塑料包装材料要求。 本标准草案包括这些塑料包装材料的厚度和印刷要求。 本标准草案不包括编织和非编织塑料材料。本标准草案包括除国家环境法律规定的包装以外的其它应用中使用的豁免软塑料包装材料和软塑料材料。
通报成员:美国
通报号:G/TBT/N/USA/1584
通报日期:2020-02-19
覆盖的产品:纺织纤维产品;纺织和皮革技术(词汇)(ICS 01.040.59),纺织纤维(ICS 59.060)。
内容概述:法规制定提案公告-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或委员会)提出修订纺织纤维产品标识法案的规则和法规(纺织法规或法规),以纳入最新的ISO 2076标准“通用纤维名称”。修订提案应减少合规成本,并为向消费者提供纺织纤维信息的企业增加灵活性。
通报成员:也门
通报号:G/TBT/N/YEM/174
通报日期:2020-03-03
覆盖的产品:服装行业(ICS 61)。
内容概述:本也门标准涉及由机织面料或针织面料制成的所有类型的服装一般性能要求,包括物理和化学性能、取样、测试方法和包装。 对于本标准中未提及其它特性,请参考本产品的标准或相关方之间的协议。
通报成员:新加坡
通报号:G/TBT/N/SGP/52
通报日期:2020-03-10
覆盖的产品:食品。
内容概述:新加坡卫生部、健康促进委员会和食品安全局提出从2021年6月起,禁止进口和使用作为在新加坡销售的所有脂肪、油类和预包装食品成分的部分氢化油。
通报成员:欧盟
通报号:G/TBT/N/EU/704
通报日期:2020-03-12
覆盖的产品:化妆品。
内容概述:本措施草案提出禁止在染发产品中使用3种物质,原因是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现它们具有潜在的遗传毒性和致突变性。此外,草案提出在化妆品法规附件III中限制染发产品中使用的6种物质和睫毛着色产品中使用的1种物质的最大浓度。提出的最大浓度是基于SCCS对这些物质的肯定观点。
通报成员:韩国
通报号:G/TBT/N/KOR/885
通报日期:2020-03-27
覆盖的产品:电器及工业产品。
内容概述:免除具有电气安全性的医疗设备的电器安全验证。 建立安全管理项目模型: -根据产品特性,更改安全管理项目的型号分类,如电池组、电池等; 调整电动工具安全管理水平; -将项目管理级别从需要“安全认证”降低到需要“安全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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