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规范团体标准化工作,促进团体标准优质发展,经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
《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分别从 提升团体标准组织标准化工作能力、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团体标准制定模式、拓宽团体标准推广应用渠道、开展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促进团体标准化开放合作、完善团体标准发展激励政策、增强团体标准组织合规性意识、加强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完善保障措施等方面给出了指导意见。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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