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TBT要闻简报(2020年4~6月)
■日本发布《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标准》(农药残留)草案
2020-04-13(来源:食品伙伴网)
2020年4月10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医药·卫生局发布了《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标准》有关设定部分农药的残留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涉及到农药名:唑嘧菌胺、赛拉嗪、哌碳唑、啶虫丙醚、砜吡草唑、丙硫菌唑和吡噻菌胺。
以上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9日。
■除了CE认证,口罩等防护产品还要符合欧盟REACH
2020-04-21(来源:希科检测)
2020年4月17日,欧洲安全联盟(European Safety Federation)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文章对当前一些个人防护用品(PPE)的CE证书进行“打假”,同时还表示,防护口罩(FFP2或FFP3型)、防护眼镜和面罩、防护手套和防护服装等,除了要满足当前聚焦的CE认证以外,也必须要满足其他法律法规,如REACH法规,这一点非常重要。
欧盟REACH法规是“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英文缩写,是欧盟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一项法规,该法规于2007年6月1日 正式生效,2008年6月1日正式实施。REACH法规取代欧盟40多部化学品管理法令法规,成为对进入欧盟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统一预防性管理的一部完整法规。个人防护用品(PPE),如防护口罩(FFP2或FFP3型)、防护眼镜和面罩、防护手套和防护服装等在欧盟市场销售需要满足REACH法规要求。
■美国CPSC修订儿童折叠椅和凳安全标准
2020-04-26(来源:倍科)
2020年4月1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在《联邦公报》上发布了一项直接最终规则,通过参考引用最新版本的自愿性适用标准ASTM F2613-19:儿童折叠椅和凳消费品安全规范,以修订儿童折叠椅和凳强制性标准。如果在2020年5月1日前没有收到重大负面评论,则该规则将于2020年6月6日生效。
先前版本ASTM F2613-17a于2017年12月5日被CPSC采纳为强制性标准并编纂在联邦法规16 CFR 1232中,相比于先前版本,新版本包括了一些编辑修订和一处关于条款5.8.2测试要求的实质性变更,即将不带有锁定装置的产品所有位置的最小铰链间隙简化到1/2英寸以减少验证标准符合性所需用到的探头数量。
该规则不会对第三方机构关于该标准的符合性测试产生重大改变,委员会认为现有的CPSC认可的ASTM F2613-17a测试实验室也能按ASTM F2613-19进行测试。
■瑞士放宽新冠疫情期间食品标签要求
2020-04-27(来源:食品伙伴网)
2020年4月16日,瑞士国家经济事物秘书处(SECO)网站发布了《食品和消费品条例》临时修正案。
允许新冠疫情期间生产的食品的包装和标签信息与实际情况存在不一致的现象。执行这一法规的前提是食品标签信息中必须具有一个红色链接,其指向的网站可以查询到该食品的全部正确信息(包括成分、来源加工方式等)。此外,标签上的临时不匹配信息不会危害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反例如过敏源信息)。
这一临时法规的出台是为了促进食品生产,减少短缺和浪费。临时法规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
■加拿大批准苯甲酸及其盐类在蚝油中作为防腐剂
2020-05-09(来源:食品伙伴网)
2020年5月5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NOM/ADM-0147号文件,修订允许的防腐剂列表,批准苯甲酸及其盐类(Benzoic acid and its salts)在蚝油(Oyster Flavoured Sauce)中作为防腐剂。
据通知,在加拿大蚝油被列为非标准化鱼类产品。苯甲酸及其盐类在蚝油中的最大用量为1000ppm,此次修订自2022年5月5日起生效。
■美国拟扩大螺旋藻提取物的使用范围
2020-05-11(来源:食品伙伴网)
据美国联邦公报消息,2020年5月8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发布2020-09311号文件,提议修订色素添加剂法规,扩大色素添加剂螺旋藻提取物的使用范围。
据了解,此申请由GNT USA,Inc.于2020年2月21日提交。扩大后的使用范围包括酒精饮料、非酒精饮料、调味品和调味汁、蘸酱、植物产品、沙拉酱和调味品混合物,其使用水平应符合良好生产规范。
■美国CPSC发布了修订手提式婴儿提篮安全标准的直接最终法规(16 CFR 1225)
2020-05-25(来源:Intertek)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发布了修订手提式婴儿提篮联邦安全标准(16 CFR 1225)的直接最终法规。除非在2020年6月19日前收到重大不利意见,否则法规于2020年8月3日生效。
根据直接最终法规的规定,手提式婴儿提篮应符合ASTM F2050-19手提式婴儿提篮标准消费者安全规范的所有适用规定。
注意:
根据ASTM F2050-19,“手提式婴儿提篮”是指用于承载乘员的独立式,刚性面或半刚性面的产品,其躯干完全由产品支撑,以利于护理人员通过把手或手柄方式运输。
■澳大利亚拟议更新磁铁玩具安全标准
2020-05-26(来源:倍科)
2020年5月18日,WTO发布通告文件《审核儿童玩具强制性安全标准-咨询文件》,关于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拟议更新儿童磁性玩具强制性安全标准,以使供应商产品符合以下任何广泛采用的自愿性标准:
1. 国际标准(ISO 8124-1:2018 玩具安全第一部分:物理机械安全性能)
2. 欧洲标准(EN71-1:2014+A1:2018 玩具安全第一部分:物理和机械性能)
3. 美国标准(ASTM F963-17 消费品安全规范-玩具安全)
4. 澳大利亚/新西兰标准(AS/NZS 8124-1:2019 玩具安全第一部分:物理机械安全性能,即当地采用的国际标准)
拟议的安全标准除了这些标准所含的要求外不会强加任何要求。允许符合这些标准将减少供应商目前的监管复杂性和重复性,从而减少技术性贸易壁垒。虽然这些标准与现行强制性安全标准有类似的要求,但委员会旨在通过限制允许随原本就松散的小型高强度磁铁一起供应的玩具的范围来降低消费者的危险。
意见截止日期:通告后60天内。
计划采纳日期:任何对安全标准的修订拟议将在其注册后的第一天被采纳。
计划实施日期:拟议的安全标准将提供一段过渡期(通常为12个月),使供应商能够适应新的要求。在过渡期间,供应商可选择遵守新标准或现行安全标准中规定的要求。
■韩国修订《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标准和规格》
2020-06-05(来源:SGS)
2020年5月29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发布了第2020-43号公告,宣布修订《食品器具、容器和包装的标准和规格》。新修订包含几项重要更改:
1. 修订通用生产标准和规格,包括改进方法和布局;
2. 允许在不与食品直接接触的材料及制品(例如多层制品中)中明确使用回收利用的合成树脂(回收的塑料),并且这些回收的材料不得将有害物质带入食品中;
3. 新的婴幼儿橡胶奶嘴的总挥发性有机物(VOM)含量不超过0.5%的要求及其相应的方法(200℃,4小时)。
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29日生效。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修订玩具安全标准
2020-06-08(来源:CTC华商检测)
2020年3月16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正式发布了国际标准ISO 8124-3:2020 《Safety of toys- Part 3.Migration of certain elements/玩具安全第3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本次发布为该标准的第3版,取代了第2版ISO 8124-3:2010及其2次修订ISO 8124-3:2010/Amd.1:2014和ISO 8124-3:2010/Amd.2:2018。
ISO 8124-3:2020是中国在玩具领域牵头修订的第四个国际玩具标准,由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刘崇华研究员任工作组召集人,全国玩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中国玩具专家参与、联合ISO/TC181/WG8工作组共同完成。
主要变更内容:
1.新增两种除油、脂或蜡类材料的方法:索式抽提法和溶剂萃取法。旧版标准只规定了用正庚烷提取,未规定详细的过程。
2.新增元素测定方法,说明元素测定可以用ICP-OES、ICP-MS、AAS或其他等效方法,并提供一种ICP-OES的元素测定方法供参考。
3.修改了纸和纸板的定义。根据新标准,纸板的前处理要求等同“纸”的前处理要求,而旧标准对纸板的前处理要求等同“其他可浸染色材料”。
■丹麦禁止进口和销售含微塑料的化妆品
2020-06-08(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2020年5月19日,丹麦环境食品部发布了第655号行政命令,禁止进口和销售成分中含有0.01%或以上比例的不可生物降解微塑料(即尺寸小于或等于5毫米,不溶于水的固体聚合物)的清洁用化妆品。禁令不适用于过境以及个人为非商业目的进口的化妆品。
该禁令将于2020年7月1日起生效。
■印度泰米尔纳德邦禁止塑料用于食品初级包装
2020-06-23(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2020年6月5日,印度泰米尔纳德邦政府发布通知,禁止塑料用于食品初级包装。
此前印度已禁止使用塑料袋和其他塑料次级包装。政府还将探索替代材料,任何替代塑料包装必须是可降解的,还须得到国家污染控制委员会的批准。
初级包装是指直接接触食品的部分,次级包装是指将初级包装容纳在内,不与产品接触的部分。
该禁令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WTO/TBT通报(2020年4~6月)
通报成员:美国
通报号:G/TBT/N/USA/1595
通报日期:2020-04-03
覆盖的产品:化学物质; 环境保护(ICS 13.020),制动系统(ICS 43.040.40),化学工业生产(ICS 71.020),化学工业产品(ICS 71.100),粘合剂(ICS 83.180),油漆和清漆(ICS 87.040), 油墨。印刷油墨(ICS 87.080)。
内容概述:法规提案-环保署(EPA)拟修订须经生产前通知(PMN)和重要新用途公告(SNUN)的化学物质的重要新用途规则(SNUR)。本措施将修订SNUR,允许在SNUR中报告的某些新用途不需要额外的通报要求,并根据SNUN提交的措施和决定修订重要新用途通报要求。EPA根据对化学物质新的和现有数据的审查,提出了此项修订案。
通报成员:肯尼亚
通报号:G/TBT/N/KEN/999
通报日期:2020-04-08
覆盖的产品:服装(ICS 61.020),鞋类(ICS 61.060)。
内容概述:根据冠状病毒(COVID-19)全球流行声明,为符合适用的肯尼亚标准和检验操作规范的要求,在进一步通知之前,禁止将二手服装/旧服装和旧鞋类(米通巴)进口到肯尼亚境内。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通报号:G/TBT/N/TPKM/410
通报日期:2020-04-09
覆盖的产品:化妆品。洗漱用品(ICS 71.100.70)。
内容概述:为了确保化妆品成分对人类健康的安全性,并符合全球化妆品趋势,食品药物管理署(FDA)提出对化妆品成分的限量使用监管要求进行修订。
通报成员:美国
通报号:G/TBT/N/USA/1612
通报日期:2020-04-21
覆盖的产品:食品服务包装。
内容概述:拟议规则-修订规则,阐明流程并制定标准,以确定《加利福尼亚州可持续包装法》要求的可重复使用、可回收利用或可以制作成肥料的食品服务包装类型。
通报成员:泰国
通报号:G/TBT/N/THA/574
通报日期:2020-05-04
覆盖的产品:手部消毒用含酒精化妆品。
内容概述:本通报确定了不允许生产、进口或销售的手部消毒用含酒精化妆品的特性。
通报成员:乌干达
通报号:G/TBT/N/UGA/1210
通报日期:2020-05-18
覆盖的产品:非医用口罩;其他呼吸器具和防毒面具,不包括既没有机械零件又没有可更换过滤器的防护面具(HS 9020); 呼吸防护装置(ICS 13.340.30)。
内容概述:本乌干达的这一标准规定了非医用口罩的要求、取样和测试方法,目的是减少传染源的一般传播风险。包括非医用口罩和其它用纺织品制成的一次性使用或可清洗、消毒和重复多次使用的非医用口罩。本标准不包括医用口罩、过滤式口罩和呼吸器等呼吸防护装置。
通报成员:韩国
通报号:G/TBT/N/KOR/896
通报日期:2020-05-26
覆盖的产品:准药品;其他制成品,包括着装样式(HS 6307)。
内容概述:韩国食品药品管理部(MFDS)修订了“准药品指定范围”,扩大外科口 罩的使用范围,具体如下: -外科口罩可用于防止日常生活中的飞沫传播。
通报成员:乌克兰
通报号:G/TBT/N/UKR/165
通报日期:2020-05-27
覆盖的产品:食品。
内容概述: 本法案草案确定了法律和组织框架,以确保在食品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中直接或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和物品的安全,即:•一般规定;•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和物品的一般和特殊要求;•规定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和物品的生产和流通法规;•标签、合规声明和要求,以确保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和物品的可追溯性;•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和物品生产中采用的生产管理规范(GMP);•国家控制和市场红营者的责任。法案草案也根据SPS协定要求予以通报。
通报成员:阿根廷
通报号:G/TBT/N/ARG/392
通报日期:2020-06-02
覆盖的产品:用醋和油腌制的食品。
内容概述:由国家食品委员会(CONAL)制定的决议通报草案更新了关于醋和油腌制食品的处理和标签现有要求。
通报成员:韩国
通报号:G/TBT/N/KOR/900
通报日期:2020-06-08
覆盖的产品:食品。
内容概述:修订提案旨在:1.将营养标签扩展到年糕、糖类加工产品等:-含有较高的糖/钠; -韩国人经常食用;-韩国消费者要求标注营养成分。2.将食品标签或广告健康声明纳入自愿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对象;将带有功能化合物的不合格食品添加到召回类别中;加强对健康声明标签或食品广告的行政处罚。
通报成员:欧盟
通报号:G/TBT/N/EU/723
通报日期:2020-06-17
覆盖的产品:食品。
内容概述: 本欧盟委员会法规草案授权1项除涉及减少疾病风险和儿童发育与健康以外的食品健康声明,依照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06年12月20日关于食品营养和健康声明的法规(EC) No 1924/2006第18(4)条。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通报号:G/TBT/N/TPKM/419
通报日期:2020-06-22
覆盖的产品:食品中使用的食品成分;一般食品(ICS 67.040)。
内容概述:本法规草案规定了作为食品成分的可可豆壳的使用限制及标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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